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行为,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依赖。
公司于2025年1月1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月6日以电话、邮件或专人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八名,其中关联董事郭茂先生、刘秀琴女士、陶伟先生、郭思含女士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关联交易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将回避表决《关于2024年度关联交易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于2025年1月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2月31日以电话、邮件或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独立董事三名,实际参加表决独立董事三名,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关联交易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经审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意见如下: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预计产生关联交易,其交易定价方式和定价依据客观、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该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对公司独立运行产生影响。
公司于2025年1月14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月6日以电话、邮件或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三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三名,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关联交易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关联交易价格参考市场价格和公司同类型的产品价格,其交易定价方式和定价依据客观、公允。
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参股公司松下真空节能新材料(重庆)有限公司、意大利法比里奥有限责任公司、四川迈科隆真空新材料有限公司、苏州悠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及各子公司、四川优普思新材料有限公司预计发生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2、关联交易价格参考市场价格和公司同类型的产品价格,其交易定价方式和定价依据客观、公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开发、生产、采购、销售真空绝热板、真空绝热板应用产品以及关联零部件、产品及其售后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其49%股权,且公司董事陶伟先生担任参股公司松下新材料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主要经营范围及优势:法比里奥是一家致力于室内和室外过滤应用和解决方案的开发、设计和销售的公司。法比里奥为欧洲过滤行业知名企业,其核心技术人员从事过滤行业二十余年,技术领先,服务优质,是行业内优秀的既能提供室内空气过滤又能提供室外空气治理解决方案的企业。法比里奥拥有核心技术研发实力,在室外空气过滤,工业及商业应用端过滤及新型过滤材料等前沿技术的研发成果显著。
经营范围:真空绝热板、复合真空绝热材料、真空绝热设备、冷链保温箱、建筑保温板、保温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从事货物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工业有机废气净化设备,环境保护及空气过滤产品,销售公司自产产品并提供安装及售后服务;环境污染治理及监测技术,节能技术开发与服务;从事本公司生产的同类商品及相关产品、原材料及配件的进出口、批发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的,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其30%股权,且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刘秀琴女士担任参股公司悠远环境董事。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及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kaiyun官方登录 开云网址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上述关联人前期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均正常履约。目前,上述关联人经营和财务状况正常,具有履约能力。
公司与以上关联人的关联交易内容均为公司日常经营范围内容。公司与关联人按照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进行业务与资金往来,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依据,公司与上述关联人所进行的关联交易以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允的原则进行。
为维护双方利益,公司与以上关联人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具体协议,届时公司将严格按照协议约定条款行使相关权利、履行相关义务。
公司与以上关联人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双方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结算,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