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距离成都盛帮股份新建10亿件特种橡胶及工程塑料制品产能建设项目(一期)外墙装饰工程验收合格已近两年,分包方四川中川华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下称“中川华建”)仍被拖欠130余万元工程尾款,多次催讨无果的情况下,企业经营陷入困境,这起施工合同履约纠纷也引发了行业对工程款支付诚信的关注。
分包合同2023年7月12日,四川俭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下称“四川俭丰建设”)作为承包人,与中川华建签订该项目外墙装饰工程专业分包合同,约定由中川华建承接成都市双流区该项目2号楼A区、3号楼、4号楼的所有外墙装饰及屋面钢结构工程,暂定合同价6986421元,工程采用综合单价包干形式,按实际工程量据实结算。合同明确了工程款支付节点:按月支付80%进度款,工程验收合格后付至90%,竣工结算完成后30日内付至97%,3%质保金于质保期满后一个月内付清,工程保修期与缺陷责任期均为24个月,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合同签订后,中川华建按约组织施工,如期完成了铝板雨棚、玻璃幕墙、彩钢板墙、铝合金门窗等全部施工内容,该工程于2024年4月正式通过项目竣工验收,满足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2025年11月20日,双方进一步签订《结算封账协议书》,确认案涉工程最终结算金额为7806135元,中川华建已收到款项6491875.15元,剩余1314259.85元尾款尚未支付。
封账协议按照双方约定,工程2024年4月验收合格,2026年4月质保期即将届满,即便扣除3%质保金,四川俭丰建设也应在结算完成后(2025年11月)30日内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7%,但截至2026年3月,该笔到期款项仍未兑现,100余万元尾款的拖欠时间已远超合同约定期限。据中川华建相关负责人介绍,自工程验收后,企业便持续向四川俭丰建设催讨尾款,对方却以各种理由推诿拖延,始终未履行付款义务。“这笔尾款涉及材料款、工人工资尾款等多项支出,企业为垫付相关费用已承受巨大的资金压力,多次沟通无果后,我们的正常经营都受到了严重影响。”该负责人表示,中川华建始终按约履行质保义务,工程交付后未出现任何质量问题,四川俭丰建设的无故拖欠行为,已构成严重合同违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明确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此外,我国近年来持续开展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工作,要求机开云网站 kaiyun登录入口网址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不得无故拖欠中小企业工程款,切实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
项目验收单此次纠纷中,四川俭丰建设作为总包方,在工程验收合格、双方完成最终结算并签订封账协议的前提下,无故拖欠分包方工程款逾两载,不仅违背了合同约定与诚实信用的市场原则,也违反了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的相关规定。中川华建表示,若四川俭丰建设仍拒不履行付款义务,企业将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向四川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双方合同约定争议由双流区人民法院管辖)。并继续保留向媒体提供事实曝光的权利。工程款是施工企业的生命线,尤其是中小企业,资金链的稳定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存与发展。此次四川俭丰建设拖欠中川华建工程款一事,也折射出建筑行业中部分企业履约诚信缺失的问题。业内人士表示,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离不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和严格的合同履约意识,希望相关企业能恪守诚信,及时支付到期款项,同时也希望相关监管部门能加强监督,切实保障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让拖欠工程款的行为无处遁形。截至发稿,记者尚未收到四川俭丰建设针对此次工程款拖欠问题的相关回应。(杨舒林)